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中心,毛集实验区医保中心和新农合中心:
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市县(区)两级医保行政部门委托所辖医保经办机构集中于6月6日(本周四),与所辖统筹区内确定续签的定点医药机构签订2019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签订市辖四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服务协议
6月6日下午2:30,在市医保局十二楼会议室,统一组织召开淮南市2019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签约培训会。会议议程:培训学习《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宣读年度考核通报;进行集体约谈;委托市医保中心、新农合中心与所辖医疗机构签订2019年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市医保中心和新农合中心分别负责通知每家续签单位带单位公章准时参会(名单附后)。
二、签订市辖四区定点药店、定点基层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服务协议
6月6日,市医保中心负责与所辖可以续签的定点药店、定点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签订2019年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三、签订两县两区所辖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6月6日,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医保局委托所辖医保中心和新农合中心分别与所辖定点医药机构签订2019年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签约程序比照市局安排,宜自6月6日上午开始签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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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1.全市统一续签时间:
6月6日;协议文本前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表必填;协议履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全市统一续签标准:
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的单位协议缓签,另行研究:即去年因违规暂停结算关系的,今年因违规暂停结算关系的,在检查考核中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在2018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3.本次市级管理的协议单位缓签协议的医药机构36家,名单如下:
(1)2018年年度考核缓签协议单位有医院8家、药店7家: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淮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妇幼保健院、淮南市和睦妇产医院、淮南佳乐妇产医院、淮南市东方医院集团李郢孜医院、东方肿瘤医院;恒康毕家岗店、国胜大药房百花园店、田家庵区爱麒大药房、淮南市同致大药房、淮南市田家庵区康信大药房、淮南市博康大药房、淮南市品康大药房。
(2)2018违反协议规定缓签协议单位有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药店8家:百姓医院、土坝孜街道大马路社区服务站;福之源大药房金岭店、济生大药房、威康大药房洞泉店、威康大药房洞山店、威康大药房中兴社区店、天平大药房唐山路店、天星大药房平山店、福之源大药房唐山路店。
(3)2019年专项检查违反协议规定缓签协议单位有医院7家、药店5家:新康医院、东方集团毕家岗医院、华健医院、东方集团广济医院、广仁中西结合医院、安康医院、东方肿瘤医院;九阳大药房居仁村店、芮平大药房、淮南市大通区百泉大药房、康宝大药房九龙岗店、福之源大药房望峰岗分店。
4.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及毛集实验区要严格按照市局统一标准和要求,确定本辖区续签协议单位名单和缓签协议单位名单,上报市局待遇保障科备案。
5.各级经办机构所签服务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单位一份,各级经办机构一份,报送市局一份。市级两个中心、各县区局和毛集实验区两个中心负责将签订的服务协议文本集中报送市局待遇保障科。
附件:市辖四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续签名单
2019年6月5日
淮医保发〔2019〕40号 6.6定稿关于开展2019年定点医药机构续签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