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肾衰竭患者前往乡镇卫生院医保办申请住院费用报销。因患者单次花费数额超过5万,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及时按要求对患者材料进行初审报送县医保中心。
县医保中心审核人员发现患者无法通过医保平台进行结算。经查询,该医院在医保信息平台开始时间的设定造成无法结算。为确保患者医保待遇享受不受损害,县医保中心立即与石家庄市鹿泉区医保局取得联系,该局回函明确了医院医保协议签订时间,确认该病患者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县医保中心第一时间向市局反馈,由工程师进行修改,县医保中心及时患者材料进行结算并拨付报销款。问题解决后,患者特此致电表示感谢:“多亏县医保中心不怕麻烦,快速解决报销问题,让我们不为后续治疗钱款而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