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部署会。市医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业务科室及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就医保相关政策和药店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将符合条件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利民、惠民、便民的好事,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对定点药店来说既是机遇更是责任,要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二要补差补缺、强化保障。要深入研究当前定点药店在服务能力、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医保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遵循自愿的原则提交申请,对照申请标准完善落实。同时,要严格落实处方购药管理,完善购药、结算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要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不断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参保群众购药的满意度,要抓紧做好处方流转平台系统的测试应用,药品进销存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上传工作。三要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各级医保部门要本着“自愿申请、应纳尽纳、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原则,对于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进销存”管理系统完善、与医保系统对接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条件进行审核评估,要依法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纳入审核评估、补充协议签订、协同系统测试对接等工作;信息中心做好技术支持。
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有力举措,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利益,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