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医保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促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四个一”不断提高医保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成立一个专职机构。为了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推进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建设,成立了淮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全额事业编,正科级建制,陆续招录法律、医学、药学等人员扩充执法力量,打造专业化的医保执法队伍,有效防范医保基金运行风险,守住群众的“保命钱”。二是组建一支执法队伍。整合全市医保系统监管执法力量,成立我市40余人医保监管专业队伍构成完整体系,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大力打造高素质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才队伍,形成合力推进全市基金监管执法工作。三是执行一套执法制度。先后制定了《淮南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行)》《淮南市医保局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及《行政处罚案卷评审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借助“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等信息;现场执法时坚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落实“阳光执法”全局系统共有36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四是梳理一份权力清单。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利。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的行使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立处罚裁量“一把尺”,解决“同事不同罚”、“一事多罚”等情形。
2019年成立以来,淮南市医保局做出行政处罚案件13件,每件均做到程序合规,执法过程规范,处罚依据准确,档案整理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