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伍彩蓝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婧诉你(单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皖淮劳人仲〔2024〕423号】,经本委依法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本委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淮劳人仲〔2024〕42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刘婧与被申请人安徽伍彩蓝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24年4月30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安徽伍彩蓝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刘婧拖欠的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工资共计40500元。
三、被申请人安徽伍彩蓝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刘婧经济补偿9000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淮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