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迈泰物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方磊与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领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迈泰物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委依法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本委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淮劳人仲〔2024〕9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确认李方磊与安徽迈泰物资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淮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