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考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8日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加强我局考勤工作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考勤管理
(一)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机打卡。如遇停电,纸质签到考勤。
(二)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上班时间开始后至40分钟内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4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4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4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
1.考勤无故未签到的;
2.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5.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的。
(四)因外出工作、学习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打卡签到的,应提前请假,如实填写《未参加考勤情况统计表》,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签字、其他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次月3日前交办公室汇总。
二、职工休假制度
(一)休假类别及时间:
1.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婚假:法定婚假为3天。
3.产假:女职工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合计158天。
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4.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外地的,不含途中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按规定天数享受产假、婚假、丧假的,当年仍享受年休假。除年休假外,其它假期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四)年初每位职工要拟订年休假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送办公室。职工应严格按照计划休假,年休假计划不能落实的,须由所在科室向局办公室做出书面说明。休假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缩短休假的,休假人员应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书面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为按计划休假。对于未经科室和局领导同意,没有按计划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权利。
(五)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最多不超过三段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职工当年病事假天数可冲抵当年的休假天数。
三、请假手续
(一)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应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因处理紧急事务没有按时出勤而又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报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本人要及时在外出公示栏上注明,否则视为缺勤。
(三)严格市外和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工作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外出要及时填写外出工作审批表,经局领导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机关工作人员因事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在5天以内的,应办理病假手续,超过5天者需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按病假处理。
(五)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90%计发。
4.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其病假期间的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比例计发。
(二)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全额计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津贴补贴(含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津贴补贴总额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三)考勤奖惩
1.奖励。对全年出满勤(除法定休假)的工作人员予以当年度的全额奖金(市政府目标考核奖),并作为参加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2.教育与惩罚。全年病事假5天以内的不扣发目标考核奖;6至30天的,每天扣50元目标考核奖;31至100天的,每天扣100元目标考核奖;超过100天的停发目标考核奖;奖金扣完为止。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未参加考勤情况统计表
2.职工请假申请审批表
淮医保党组〔2019〕31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