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台县医保部门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推进村级卫生室门诊统筹业务提速。
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强化督导考核和紧密型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为抓手,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措施保障、规范政策事项等四个方面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卫健部门为基层医疗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心药房建设总责任单位,负责督导居民门诊统筹业务的全面开展,组织保障用药需求;医保部门负责村卫生室医保定点纳入和医保专网建设,开展医保政策和结算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督促指导医共体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及时拨付医保资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医共体内部药品配送管理,监督医共体药品采购“两票制”执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等。
压实责任,稳步推进。组织召开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医保办、乡镇卫生院参加的规范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推进会,解读政策,压实中心药房建设主体责任和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责任,督促门诊统筹业务开展。由县卫健部门牵头,召开紧密型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工作推进会,推进药品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按照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牵头成立中心药房,细化政策配套措施,规范采购配送流程,有效解决基层药品供应不足、不稳定等问题。县医保部门在排查调研的基础上,以医共体牵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为协议签订主体,按“应纳尽纳、统筹联动、集中推进”的原则,在2024年将全县249个开展诊疗业务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定点管理,并积极协调卫健部门、电信部门开通医保结算专网。
加强培训,分类指导。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协同联动,安排业务骨干在县职教中心对全县村医开展集中性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医保人员业务培训,培养基层业务骨干,以利于加强自身建设和对村医的指导管理。利用检查、调研、宣传等契机,组织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对部分操作不熟练、医保政策不熟悉的村卫生室开展点对点现场指导,提高村医开展门诊统筹的业务能力。强化智能审核,规范村卫生室诊疗、用药行为,对智能审核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促进村卫生室优化服务、规范运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精简材料,优化经办。结合卫健部门智医助理系统建设,优化资料要求,将原村级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处方、台账、发票、门诊日志“四个一致”要求,调整为收费票据与智医系统参保居民诊疗病历(或处方)“两个一致”要求。减少医保资金结报材料。在申报医保资金结算时,村卫生室仅需提供“收费票据”“医保费用结算单”,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汇总后每月日前向县医保中心申报资金拨付。加快医保资金审核拨付速度,县医保中心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当月内完成材料审核,次月将申报结算资金点对点拨付到基层医疗机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