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温馨提示

2024/09/03 1.1w 阅读 273 点赞

关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温馨提示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中] [小]

广大退役军人朋友们:

你们好!

为减轻退役军人负担,体现国家对军人的关怀,我们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简化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推行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总对总”模式。

2024年3月1日之后退出现役的军人,由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和部队有关部门主动发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退役军人无需再到社保服务窗口现场提交转移申请与材料,即可完成军队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进一步体现我市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另外,特别提醒:2024年3月1日之前退役的军人如尚未办理转移业务,我们仍优先为军人提供现场服务,请携带:身份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或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部门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54-12333(服务热线)

0554-6663981(市本级)

0554-4022432(寿县)

0554-2311391(凤台县)

0554-4970799(潘集区)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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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