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限期举证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市人社局工伤认定行政部门2024年12月18日受理段昌报与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伤纠纷一案。市人社局工伤认定行政部门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达关于段昌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淮工伤证2024第76号)。因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拒收,现公告送达段昌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淮工伤证2024第76号)。
工伤认定申请人段昌报在向本机关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中称其系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在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共设施)综合管廊管道制安工程从事管工。
2024年7月30日,段昌报在项目工地工作时被管道砸伤,段昌报申请北京市政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责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5年1月8日